讓代理商從團伙變成團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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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08-7-21 9:23:54 來源:中國經營報
作者:戴曉東 我來說兩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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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商與品牌運營商之間的關系,存在著互相支持、互相利用、互相制約、互不信任、互相傾軋等多種關系。品牌運營商與代理商的組織關系,一般僅限于“團伙”,難以稱為“團隊”。
品牌商與代理商傳統上靠“義”和“利”連結
但是,僅僅講求江湖義氣和有利共享,仍逃不出“團伙”的范疇。
之所以說品牌運營商與代理商之間的關系是“團伙”關系,是因為雙方合作的基礎是“利”或“義”這兩字。
關于“利”字。是因為有利益可賺時,代理商會云集而來,嘯聚一起,雙方合作,有苦能忍,有難能挺。可是一旦利益不大或暫時沒有利益時,雙方會互相拆臺,甚至樹未倒,猢孫已散。
關于“義”字。是因為雙方合作多年,有了感情,可以合作下去,可是一旦雙方有了新的變化,如:股東增加,掌門人更新換代,那份“義”淡了,合作會起波折,“江湖”也會起波瀾,資源的重組就會開始。但是,僅僅講求江湖義氣,仍逃不出“團伙”的范疇。
代理商揮之不去的顧慮
代理商的顧慮包括缺乏安全感、擔心自己只是代人做嫁衣,同時還擔心自己的家業后代無法繼承。
對于傳統意義上的代理商來說,有些顧慮是永遠難以去掉的。要想清除這些的顧慮,www.hongtaigongsi.com讓代理商真正成為品牌經營商的一分子,了解顧慮是什么是非常必要。代理商主要有3種顧慮。
代理商首先的顧慮是缺乏安全感。正是這個原因,他們才會經常到處跑,找品牌。其缺乏安全感的因素主要包括:
第一,投資被綁架。代理商要是掙了錢,品牌商就要求他們開大店、多開店,以提升當地的品牌形象,代理商不得不從,因為品牌商說了“你不開店,就不要做了,有的是人等著呢!”代理商的雞蛋就這樣被品牌商逼著放進一個籃子里,投資風險也自然產生了。
第二,隨時被“撤藩”。品牌商如果在某地域找到了更合適、更有實力的代理商;或者如果看到當地品牌發展勢頭良好,希望做直營,就隨時可能會“撤藩”。因為,一方面,代理權簽訂都有時間限制,時間又不長,甚至是1年;另一方面,代理合同那么多條款,隨便找出一條都可以中止合同。那么,代理商多年的心血,就會付之東流。
代理商其次的顧慮是自己只是代人做嫁衣。代理商苦心經營,把一個品牌在一個地域培訓成熟,意義何在呢?只要那個品牌不再與他續簽訂代理合同,他就什么也沒有,品牌知名度、美譽度都是品牌運營商的。而代理商拿到的,不過是隨時可能會被品牌運營商斷奶的“提貨差價”,他仍然要看品牌運營商的臉色行事,至于自己做的“嫁衣”,做好了卻永遠不會穿到自己身上。
代理商的第三個顧慮是家業缺乏繼承性。代理商拼盡畢生精力做得大了,總希望可以傳承下去,有一份家業、甚至產業讓后輩繼承。而代理商的家業可繼承性非常差。主要原因有:第一,代理權是有時間限制的,時間一到,代理品牌續簽的可能性就是未知數;第二,品牌運營商的發展方向也是個未知數,代理商能不能繼續代理下去很難說;第三,代理商的管理能力不高,如果沒有品牌運營商如何運作的具體規范指導,子承父業,經驗式管理,難以接盤。
一個嘗試解決的例子
A公司首先向代理商明確了將來發展的愿景,其次,還明確了自己要收購代理商的做法。
“團伙”與“團隊”的差別是,團隊有統一的發展愿景,有共同的發展目標,有明確的組織和紀律。因此,要把代理商“團伙”變成“團隊”,必須系統解決這幾個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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